维业股份(300621) - 会计基础规范管理制度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基础规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业股份")会计 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核算,真实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维业股份及其分子公司。 第三条 各核算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本制度的规定,加强 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第四条 单位领导或核算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 领导责任。 第五条 财务管理中心应加强对各核算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和指 导,通过制度建设、经验交流、监督检查等措施,促进各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 作,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第二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六条 各核算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配备相应 会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二)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 (三)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 管理的有关知识;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