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奥博(00291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任、解任或者解聘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辞任、高 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 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 内公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原因、生效时间及对公司的影响。 如出现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