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奥博(002917) -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
(2025年9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 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 问责力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 作中有关人员或单位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原因,造成年报披 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与处 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 务报告相关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 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