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奥博(00291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九月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 董事会设立的工作机构,并制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前述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由 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