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艺集团控股(00565) - 自愿公佈 诉讼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對本公佈的內 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 公佈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通知本公司股東(「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潛在投資 者」),本公司分別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及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接獲MSC Air Cargo SA(作為原告)(「MSC」)向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提交,並由該法院 發出的傳票及申索陳述書,當中要求(其中包括)根據本公司作為擔保人向MSC簽 發的按需公司擔保支付2,000,000美元,該擔保涉及MSC與本公司之附屬公司瓊港 澳航空發展投資有限公司所訂立之貨機租賃協議項下之責任(「該訴訟」)。 錦藝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565) 自願公佈 訴訟 本公佈乃由錦藝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自 願作出。 本公司將繼續就該訴訟諮詢法律顧問,並採取適當行動。根據初步評估及現有資 料,於本公佈日期,該訴訟對本集團整體業務或日常營運並無重大不利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