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力集团(00029) - 建议採纳新公司细则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 任。 建議採納新公司細則 建議採納的新公司細則須待股東於將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舉行之本公 司應屆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上以特別決議案之方式批准後方可作 實,而 一 經 批 准,則 將 於 有 關 批 准 後 生 效。 – 1 – 一份載有(其 中 包 括)因採納新公司細則而對公司細則作出建議修訂的詳情之 通 函 連 同 召 開 股 東 週 年 大 會 之 通 告 將 於 適 當 時 候 寄 發 予 股 東。 承董事會命 本公告乃由達力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 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51(1)條 而 刊 發。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建議修訂本公司現有公司細則(「公司細則」),旨 在(其 中 包 括)(i)使公司細則與進一步的無紙化上市改革及上市規則的相關修訂相 符,透 過(a)允許本公司股東(「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