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合新能源(00182) - 须予披露交易採购电气设备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表明不會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 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oncord New Energy Group Limited * 182 須予披露交易 採購電氣設備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交易時段後,買方(本公司之全資附屬 公司)與供應商訂立採購合同,據此,買方將向供應商支付購買價31.66百萬美元採購 電氣設備。 上市規則之涵義 由於採購合同項下擬進行之交易之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根據上市規 則第14章構成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故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之通知及公告規 定。由於過往採購合同於採購合同日期前12個月內訂立,採購合同及過往採購合同項 下擬進行之交易,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合併計算,導致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合併計算 超過5%但低於25%。因此,採購合同無須與過往採購合同合併計算而重新分類。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交易時段後,買方與供應商就購買電氣設 備訂立採購合同,詳情載列如下。 採購合同 採購合同之主要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