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特隆(01912) - 有关出售目标公司100%股权的须予披露交易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 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ontel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康特隆科技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912) 股權轉讓合約的主要條款載列如下: 有關出售目標公司100%股權的 須予披露交易 出售事項 本公司欣然宣佈,於2025年9月26日(交易時段後),賣方(本公司的間接全資 附屬公司)與買方訂立股權轉讓合約,據此,賣方有條件同意出售,且買方 有條件同意購買銷售權益(即目標公司的100%股權),代價為人民幣100,000元, 須受限於股權轉讓合約的條款及條件。 於交割後,目標公司將不再為本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而目標公司的財 務業績將不會於本公司的賬目中綜合入賬。 上市規則的涵義 由 於 出 售 事 項 相 關 的 最 高 適 用 百 分 比 率(定 義 見 上 市 規 則)超 過5%但低於 25%,根據上市規則第十四章,出售事項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因此, 出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