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域生物(60371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09月修订)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0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天域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 事会在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 董事长 1 人,暂不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