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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域生物(60371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09月修订)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公司章程》所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权益变 动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 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 1 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 年 0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正确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