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00874) - 须予披露交易:收购目标公司11.04%股权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 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 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股份轉讓合同主要条款概述如下: 須予披露交易 收購目標公司 11.04%股權 收購事項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 2025 年 9 月 26 日,買方(廣藥二期基金,本公司控制的合夥企業)與賣方(AHAPL, 本公司獨立第三方)訂立了股份轉讓合同。根據股份轉讓合同,買方同意收購,賣方同意出售目標公司 11.04%股權,收購對價為人民幣 748,807,492.58 元。於收購事項完成後,買方將持有目標公司 11.04%股 權。同時,為加強本公司與目標公司的戰略合作,本公司、買方及目標公司同步訂立了戰略投資協議。 香港上市規則的涵義 由於股份轉讓合同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之所有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香港上市規則第 14.07 條)中最高者 超過 5%但低於 25%,該交易構成本公司一項須予披露交易,須遵守香港上市規則第 14 章項下的申報及 公告規定,但無須本公司股東的批准。 緒言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 2025 年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