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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清洁能源(0057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JNCECJNCEC(HK:00579)2025-09-28 22:54

北京京能清潔能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條 為 健 全 北 京 京 能 清 潔 能 源 電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以 下 簡 稱「公 司」)法 人治理結構,提高董事會工作效率和決策水平,建立和規範公司審計、風險 管理及內部控制制度和程序,確保公司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及風險管理內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根 據《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公 司 法》(以 下 簡 稱「《公司法》」)等 法 律 法規、《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及 《北京京能清潔能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有關 規 定,公 司 設 立 董 事 會 審 計 委 員 會(以 下 簡 稱「審計委員會」或「委員會」), 並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審計委員會是董事會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為董事會有關決策提 供 諮 詢 或 建 議,向 董 事 會 負 責 並 報 告 工 作,並 行 使《公 司 法》規 定 的 監 事 會 職權。審計委員會可以通過召開會議、開展調研等形式開展工作。 審計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名,由獨立非執行董事中的會計專業人士擔任, 負責召集和主持審計委員會會議。 – 1 – 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