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股份(603266)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 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 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 意见。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信息,具 体范围以《证券法》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