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601298) -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 香港证券期货及事务监察委员会《证券及期货条例》、《内幕消 息披露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交易或价 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及其他构成《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 "内幕消息"的信息或资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要求 披露的信息(以下统称"股价敏感资料")。 第三条 《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称"内幕消息"是指符合以 下表述的具体消息或资料: (一)关于公司的、公司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或公司上 — 1 — 市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