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601298) -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 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 — 1 — 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 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 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 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 生态。 第四条 公司按照本制度的精神和要求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