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601298) -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 1 —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具体实施工作。 第四条 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实施的,该子公司或被控制的其他企业执行本制度。 第五条 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对外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和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审批的募投项目,公司应当制定详细的资 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明。确因不可预见的 客观要素影响,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时,公司应按股票上市地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要求对实际情况公开披露。 第六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 有证券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