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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晶科技(00222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9月)
CASTECHCASTECH(SZ:002222)2025-09-29 09:01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 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 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包括提供公司有关经 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筹备委员会会议并执行有关决议等。 1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