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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邦新材(00127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9月)
StrongStrong(SZ:001279)2025-09-29 09:16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主体。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人与上市公司相关的行为,参照本规范相关 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参考《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以及《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 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或持有 公司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 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其直接持有的股份达不 到控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