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邦新材(00127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9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总则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保护中小 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