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邦新材(00127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薪酬管理,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安徽强 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 全体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制挂 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标准和发放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实施,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和发放方式,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 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