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钟精机(002158) - 《融资与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9月)
公司直接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或 其他形式的担保。 融资与担保管理办法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 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的行为,主 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技改和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 等形式。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则。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上述规 定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