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钟精机(002158) -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资金管理,为防止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保护公司 全体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资金管理。公司 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 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认定的关 联方。 第五条 公司大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 信义务,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在与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发生经营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