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能科技(688063) -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二)对外投资(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 (三)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确保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规 范、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交易决 策中,保障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长、总裁(总经理)各自的权限得到有效发挥, 做到权责分明,保证公司运作效率。 (五)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四)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六)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七)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八)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九)债权、债务重组; (十)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1 / 4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