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能科技(688063) -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召集人。 1 / 10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