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能科技(688063) -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人员、股东或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 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 露义务的主体。 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对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信息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