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能(600930) -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股东会的组 织和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护股东、公司及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电 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本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 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 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 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落实召开股东会的各项筹 备组织工作。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 董事的报酬事项; 1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