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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立教育(600661) -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SXNSXN(SH:600661)2025-09-29 10:17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 或者解聘。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规范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等工 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 书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董事 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 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协助董事会秘书 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及聘任、解聘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