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锋尚文化(30086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决策功能,提升内部控制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出任,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 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和商业经验。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