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尚文化(30086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及 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或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 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