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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尚文化(30086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联系,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锋尚文化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 报告义务的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或信息报告联络人,及时将相关信息通 过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三)完整性是指需上报相关事项材料时,须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内容完整地 上报交易信息和资料,不得有遗漏。同时须按照累计计算原则,将截至该笔交易 结束时,连续十二个月内的同类下的相关各项交易累计的总额同时进行上报。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较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