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尚文化(30086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锋尚文化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 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 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