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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杰股份(002634)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
BANGJIE SHAREBANGJIE SHARE(SZ:002634)2025-09-29 10:17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外,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 (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不得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棒 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 设置及任职资格 - 1 - 守公司章程,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或他 人谋取利益。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