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球石墨(688633) - 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 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提出辞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召集人。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通星球石 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