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球石墨(688633) - 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成员中的独立 董事担任,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选举推荐,并报董事会任命,负责召集、主持委 员会工作。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 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总监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 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九条 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