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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球石墨(688633) - 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董 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与职权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