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601619) -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博荣益弘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博荣益弘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九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博荣益弘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致: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北京市中伦(上海)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4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 "本次收购")的发行对象上海博荣益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荣益弘") 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嘉实龙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龙博")、金 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荣泰")、陈波("博荣益弘"、 "嘉实龙博"、"金元荣泰"及陈波以下合称"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事宜出具 本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