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恩股份(00283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三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 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 署办公。 第四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 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二〇二五年九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 计制度,规范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