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桑科技(301491)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对公司 和公司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 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 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有偿或无 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大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资金等。 第四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责任和措施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的第一责任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 责人)和负责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业务和资金往来的人员, 是公司防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