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桑科技(30149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修订稿)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合法、科学、规范、高效地行使决策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 规章、《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长处理董事会日常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规 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文件所规定的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议案 第六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定期会议每 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专人、邮寄、传真及 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临时会议根据需要在开会前五日通 知召开,以书面形式(包括专人、邮寄、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