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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锌电(00211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LPXDLPXD(SZ:002114)2025-09-29 12:03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设立 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 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法律、法规及《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规程。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 任召集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 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和董事会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