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瀚微(300613)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草案)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 质量,基于长期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基础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七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下设战略投资小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 组织等工作。战略投资小组成员由公司董事长提名,报战略与 ESG 委员会批准, 战略投资小组成员无需是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积极履行公司在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