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瀚微(300613) - 附件3-2: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以及《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授权, 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 第四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所负的 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