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慧康(300451)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二〇二五年九月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占用方")占用公司资金、侵占公司利益 的长效机制,防范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 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占用方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 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占用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 借给占用方资金,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提供给占用方使用的资金, 以及与占用方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占用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占用方与纳入公司合并 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