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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氏集团(00232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ROYAL GROUPROYAL GROUP(SZ:002329)2025-09-29 12:48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董事会秘书负责落实召开 股东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 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广西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