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景光电(30147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是 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票;从事融资交易、融券交 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票。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 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四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