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景光电(30147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弘景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报送。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管理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工作,负责 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 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