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景光电(30147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弘 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的标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 件,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和价 值判断有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 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应当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