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景光电(30147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是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机构。董事 会应当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和规 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是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 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中选举产生,分别负责公司的发展战略、财务、审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以及薪酬设计、绩效考核等工作。其中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 的召集人是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