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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盛生物(30087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制定)
HVSEN BIOTECHHVSEN BIOTECH(SZ:300871)2025-09-30 08:02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管理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稳定性,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未连任、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 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 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制定)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依法解除其 职务: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