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新能(301327)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九月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21、22、23层 电话:0755-82816698 传真:0755-82816698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华宝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作为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二、本所及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有关事实的了解,最终依赖于 公司向本所及本所律师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陈述,且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 1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师作出如下保证: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有关本次激励计划以及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所需的所有法律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件 或 ...